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于2021年3月25日在医院官网发布的《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医用低值耗材物流配送服务项目论证邀请函》中,项目专业资质要求第一条:“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更正为“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特此声明!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供应科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