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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病例转诊、登记制度

  一、临床医生做出传染病病例诊断后立即在医院内网上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并上报预防保健办公室进行网络直报。

  二、临床医务人员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在采取必要的消毒隔离措施后,为传染病病人提供相应诊疗、护理等服务。

  三、如传染病病人无其他合并症,单纯患传染病且病情危重者需要接受更专业的治疗。在病人病情稳定后,应转往天津市传染病医院。结核病病人转往天津市结核病控制中心,其它类传染病转至天津市卫生计生委指定的医院。

  四、临床科室对转出的传染病病例要有详细的登记。

  预防保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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