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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管理制度

  一、设专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二、在门诊实行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对高血压、恶性肿瘤、冠心病、脑卒中、糖尿病的管理。

  三、门、急诊及住院开展非传染病首诊报告工作,每月按时完成报病工作,杜绝漏报、迟报、错报现象。

  四、定期检查门急诊日志,对报病进行质控,发现有重报者,应予以剔除,发现有漏报,立即责成有关科室及人员填写慢病报告卡,将检查情况记录备案,并总结整改。

  五、门、急诊日志填写要完整,字迹要清楚,不漏项。

  六、各种慢性病登记报告的基础资料、汇总分析资料以及监督检查等资料,应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归档和保存。

  七、加强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和宣传,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等慢性病防治知识。

  八、定期对临床医生及新进人员开展新老四病报告培训。

  预防保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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